訂下契約


閱讀時,發現在各個領域有傑出表現的大師、專家或職人們,都有自己固定的生活習慣,然後持續且自律地奉行,他們制定了一套規矩,而且確保自己嚴格遵守,並非有人強迫,而是自發的打從內心願意每天這樣過日子。他們明確地知道自己想做什麼,為了目標放棄慾望,棄絕在他人眼中看起來的享受。願意奉獻自己最喜歡的事物,只因為心中有更想得到的東西,他們用行動證明決心,彷彿和神明(可能是文學神、藝術神、運動神、音樂神⋯⋯)訂下了契約。這契約大概是這樣:為了成為姣姣者,我願意每天早上四點起床寫作,每天花一小時健身,不抽煙喝酒,戒掉加工食品,晚上九點上床睡覺⋯⋯。當然每個契約內容都不一樣,但大致上,就是延遲享樂,或不享樂,為了在未來獲得更多獎勵和報酬。這讓我想起聖經裡的故事,上帝要求老來得子的亞伯拉罕,獻祭最愛的獨子,這是為了考驗亞伯拉罕的試煉,要證明亞伯拉罕是有能之人。


其實無關是否有宗教信仰,而是為了目標而奉獻甚至是犧牲的心態,讓我明白有些人之所以是專家和大師的理由。不是只是光訂下目標而已,他們清楚知道要達到目的,必須付出時間、心力還有金錢,甚至過著在外人看來近乎嚴苛的生活。然而他們知道放縱慾望,才是對自己最大的殘忍,那會使他們失去真心渴望的事物,失去他們夢想中的未來。所以村上春樹為了有體力寫小說,他戒煙和跑馬拉松,他可以每天都跑十公里,即便出國也是如此,Vogue 總編安娜·溫圖(Anna Wintour) 每天早上五點起床打網球,固定十一點前上床,大谷翔平為了在球場上有良好的表現,平時都要做重量訓練、上千次的投球練習,還會刻意保持充足睡眠時間,他的日常就是圍繞著棒球,可以想見他不會有時間可以浪費。以上這些全都是自律的表現,以行動證明他們對於自己的選擇不是抱著隨便敷衍的態度,而是願意奉上時間和精力,即便辛苦,也是值得的。


或許英文的那句老話「No pain, no gain 」是有它的道理的,就像做完重訓的隔天會全身痠痛一樣,有很多事大概都要努力到讓人疼痛的地步,才會有所成就。那可能是身心都痛的程度,身體因為鍛練而痛,心因為不斷嘗試卻失敗而痛,還有因為必需放棄日常生活中的許多享樂而痛,像是要練習所以不能出去玩,要維持體態,拒絕美食,要精神飽滿,不能參加任何夜晩的活動⋯⋯。並不是不喜歡美食或娛樂,也絕對不是一個清心寡慾之人,而是在心裡訂下了契約,「為了能⋯⋯,我願意⋯⋯」,這是承諾也是承受,但因為內心有強大的渴望,所以沒有怨言。由此可知如此強大的契約,不能由別人替自己決定,只能是自己心甘情願,否則無法成立。所以也許我們其實不是和神,而是和自己訂下了契約,約定好為了目標和夢想,奉獻自己。要是沒有實現目標,或許是因為我們沒有履行承諾,沒有為了更大的目的,放棄一時的慾望,是我們沒有通過試煉,無法證明自己是有能之人。


新的一年來臨,許多人會許下新年新希望,在許諾前,我們也許該問問自己願意犧牲奉獻些什麼,譬如想得到奧運金牌,是否願意一天訓練超過四小時,別人在玩的時候,要練習,別人在休息的時候,也要練習,而且這樣的日子不是一天、兩天,甚至也不是一年、兩年,而是十年、二十年,又或者更久。譬如想出名,以獲利金錢和權力,我們可以忍受一舉一動都要受人檢視,沒有自己的私人生活,做什麼事說什麼話,都可能引來反對或是負面評論,從此身心再也得不到自由?有些人太容易只看得到好的一面,卻缺乏全面思考,忘了每一件事都有正反兩面,每一件事都是give and take,不可能只拿卻不給。所以就像所有契約一樣,在立約之前,一定要想清楚,自己願意付出什麼做為交換,衡量之後,也許會發現不值得,又或許認清自己做不到,這樣我們也可以學會甘脆放手,不執著。不要騙自己,說想減肥,想學英文,想存錢,但卻大吃大喝,從不背單字和練習,還瘋狂購物,因為那不是認真的。不是真心訂下的契約,是不會實現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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