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版社:時報出版,作者:哈金,譯者:金亮,出版日期:2015/02/02
哈金的小說<<等待>>描述一段三角關係,主角孔林想和家鄉的妻子淑玉離婚,為了娶他的同事吳曼娜。但每一次離婚手續都未能順利完成,一年拖過一年,孔林和曼娜等了十八年,終於等到這段婚姻自然失效,好不容易兩人結了婚,卻發現許多的美好和愛早已在悠悠的歲月長河之中流逝。
孔林在醫學院唸書時,父母幫他找了一個媳婦,為了是能照顧孔林生病的母親。孔林不喜歡淑玉的樣子,覺得她看起來比實際年齡老,還裹小腳,不識字,無法帶她出去見人,所以和淑玉生了一個女兒之後,便和她分床睡。孔林在木基市當軍醫,一年當中只有年節的時候才回家鄉,所以淑玉一肩扛起照顧公婆和女兒的責任,孔林則是固定會寄錢回家。孔林不愛淑玉,娶她是因為父母給的壓力,他沒有強力捍衛自己的意願,而是被動地順從了父母的決定。
曼娜是孔林那家醫院裡的護士,也曾是孔林的學生,她青春充滿活力,在和孔林相處的過程中被他的溫文儒雅所吸引,於是採取主動的態度約孔林去看戲,之後兩人就被認為是一對。為了讓這段關係能夠名正言順,孔林展開了他的「離婚大作戰」,每一年都帶著淑玉去法院要離婚,但到了最後一刻淑玉總是反悔⋯⋯
小說的主題是「等待」,故事裡的三個人都在等待,雖然作者哈金著重在刻劃孔林和曼娜之間的關係和他們的個性,對於淑玉著墨的不多,但淑玉無疑也在等待,等待她的丈夫回家。淑玉是傳統父權社會裡被掩蓋的聲音,在文本中幾乎聽不到她在說話,讀者無從得知她對所有事情的想法,甚至當法官問她是否想要離婚時,她還要讓另一位男性,也就她的弟弟替她發言,而她只能在一旁掉淚。淑玉的生活重心就是「家庭」,但丈夫卻經常缺席,即便如此,她也從沒有想過有一天會和她的丈夫離婚,她認為婚姻就是一生一世的事,分房多年之後,當她拿著枕頭到孔林的房間,她說的是:「俺不是不要臉的女人,打生了華以後,你就不讓俺沾你的炕。俺也不抱屈。這些日子,俺尋思著給你添個兒子。⋯⋯咱得有個兒子養老啊。」女性的情慾只能為生產服務,若表現出自己的情慾則有可能被看做是「不要臉」,即使對方是自己的丈夫。淑玉認為和孔林白頭偕老是理所當然的事,她不知道孔林此時心裡盤算的是要如何和她離婚。
若說淑玉是舊時代的女性,那接受過教育,並且已經有社會工作經歷的曼娜應該能得到更多的自由吧?然而實際上也並非總是如此。曼娜的確更勇於表達自己的感情,但除此之外,曼娜依舊被父權的守舊的封建制度囚禁,過了二十六歲沒結婚就被叫做「老處女」,一個五十多歲的魏副政委,離了婚,還可以有一堆比他年輕的女人任他挑選,但生為女人的曼娜就沒有這樣的選擇權,只能選離了婚還有三個孩子的男人。這一個時代的女性,被期待不只要有傳統女性的婦德和貞潔,還要像男性一樣賺錢分擔家計,就像孔林希望曼娜可以拿錢出來付離婚費,當曼娜說她沒錢時,孔林無法接受。當曼娜被性侵後,她只能把一切忍下來,因為沒有人會幫她,因為「沒人會把約會時出的事兒當成強姦⋯⋯好多女人都出過這事兒。」正義不只無法得到伸張,受害者還會被說成是「送上門的」,反倒讓女性責怪起自己,而加害人卻可以逍遙法外,這無疑對女人的身心都產生巨大的傷害。
那麼再回頭來看看男主角孔林,他的性格是他最大的致命傷。他在這段三角關係裡總是採取消極被動的態度,「這十八年的等待中,一直渾渾噩噩,像個夢遊者,完全被外部力量所牽制。」驅使他的是外界的輿論、壓力和官方的規定及限制。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麼,也不知道自己在等些什麼,他從沒有瞭解過自己,也看不清自己。在小說中提到他做了兩個夢,一是夢見和辦公室的女同事結婚,在家招待客人,還有兩個小孩在學認字,而另一個則是春夢,場景是溫暖和煦的麥田。這些夢中的女子,孔林都不知道是誰,既不是淑玉也不是曼娜,因為孔林對現實生活裡的女人根本就沒有如此強烈的情感,這些夢境中的女人是孔林心中的「理型」,而他以為和曼娜結婚之後或許就能得到夢想中的生活,事實上,他的確得到了兩個小孩,也得到了激情的性生活,但這一切來得太晚,他的夢想早已過了保存期限,過了最佳的賞味時期。就如曼娜說的:「我也不知道咋整的,心裡特別的難過。要是咱倆二十年前結婚就好了。」曼娜希望的是能和孔林一起享受生命最盛的那段時光,把最美好的階段展現在自己愛的人面前,而不是失去活力的肉體和一個飽經滄桑的靈魂,結果他們現在的婚姻只剩下責任和責怪,蜜月期還沒結束,新鮮感就全都消失。
而孔林是無法適應家庭生活的,他從來就不是個稱職的丈夫,也不知道如何當個好父親,因為他雖然娶了淑玉也生了一個孩子,但實際上他過著是單身漢的日子,他是家庭關係的局外人,都是淑玉代替他做每一件事。所以當他和曼娜結婚之後,他慌了、感受到極大的壓力,他甚至埋怨起曼娜,希望曼娜趕快往生,他就能回到淑玉身邊,繼續過他「老大爺」的日子。到最後孔林才看清楚「自己這輩子從沒有全身心地愛過一個女人,他永遠都是被愛的一方。」可是三個人被蹉跎的歲月,早已一去不復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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