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底想當個好人,是發自內心的真實感受,是因為社會的價值觀,亦或是想被他人認為是個好人?一般來說,應該是三種理由都有,但若是因為想被認為是好人,而表現良好,這樣會使我們的行為變得「不善」嗎?然而,我們卻不能否認他人的眼光的確會影響我們的行為,而那不只是減少惡行,還會增加善行。不過對我而言,是自己的這雙眼睛,是那個走到哪都無法拋棄的內在我,才是時時刻刻在監督自己,評論自己的一言一行。或許可稱之為良心,又或者是佛洛依德所說的「超我」。沒有其它物種像人類一樣,可以判定自己是作惡還是行善,其它動物擁有的是求生的本能,而我們竟然可以分辨善惡,這似乎讓我們的惡更難被原諒。
聽過有一句話說:「你的善良會回過頭來幫助你」,當時覺得,就是只要做好事就會有好報。但現在想想,我們的善良會讓我們免於良心的譴責,讓我們夜晚睡得安穩,最重要的是,讓我們喜歡自己。若是其他人討厭我們,大不了,老死不相往來,但若是我們討厭自己,甚至厭惡自己,我們要逃到哪,才能求個安寧?心裡總是會有一個聲音不斷出現,提醒自己是個糟糕的人,這是件多令人感到痛苦的事。
神用祂的一部分造了人,所以每個人的身上都帶了神性,我想或許這就是作惡時會痛苦的原因,因為惡和神性產生了相斥吧。現在終於明白,做個好人,從來就不是為了別人,也不關他人的事,做個好人,是為了要愛自己,是為了要遠離苦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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