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己有個自卑且自大的壞習慣。有時會下意識地和別人比較,然後想著如何讓自己顯得更優越,當然並沒有大聲誇耀,但卻會在心裡說著「贏了」。為什麼總要證明自己的獨特和優秀呢?
因為這個世界本身就要我們去競爭,去爭奪有限的名額和資源,什麼都能量化分個高下。然後在各種面試和考核中,被要求展現優勢,展示自己比別人強的地方,這樣才能被看見,被選中。即使是在聖經中也提到了「選民」,一群被選中可進入「應許之地」的人們,並非每個人都能被無條件的接受。
我們因此養成了較勁的習慣,畢竟職缺只有一個,補助金只有一份,只有一個推薦名額,只有第一名才能得到的機會⋯⋯我們如何不去比較?所以我們有意識無意識的比,時時刻刻都在比,甚至跟自己最親的伴侶、家人及朋友比。到底那些親戚們為什麼老是愛問我們年終領多少?
比較的心態被內化,我們連介紹自己的時候,都不免把頭銜拿出來,和人交談時,也一直在說自己做了多少事。對別人的想法和經歷一點興趣和好奇心都沒有,只想把所有焦點放在自己身上,老是以「我、我、我」來開始每個句子,都沒有發現別人早已神遊太虛。
連在講話的時候,都會用一種居高臨下的態度和措辭來解釋或說明些什麼事,不然就是要夾雜一些句子來顯示自己有多厲害。好比,某人說:「好久沒渡假了,好累。」,回答:「喔,最近我也在忙一個千萬的案子,本來今年還想再去巴黎走走,實在抽不出時間。」或者「我知道⋯⋯」、「我以前啊⋯⋯」、「為了你好,你最好⋯⋯」,其實對方只說了一句:「今天天氣不錯」。
一直想表現自己,無法停止用一些頭銜或完成些什麼事來展示自己,是否代表我們除了這些以外什麼都不是?若是不能顯現自己的優點,我們的存在就會失去價值,這可能是對自己沒信心的表現。我們擔心如果不讓別人知道自己有多強,多有本事,就不值得被愛。可惜這種「有條件的愛」,剝除掉條件後什麼都不剩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