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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風的歌-村上春樹
剛開始村上是用一種所謂寫實的文體來寫<聽風的歌>,雖然這樣也不錯,但他卻覺得一點都沒什麼意思。他說:「所謂失敗作寫了倒沒關係,只是沒意思的東西寫了也沒用。」他經常這樣想,所以如果沒意思的東西再好,他也會全部捨棄。或許有一天可以用那種結構寫些什麼,但現在還很勉強。

自從自己開始試著寫些什麼的時候,這個觀念就一直出現在腦海裡,不是要好,而是要自己覺得有意思。我的文筆很笨拙,用字遣詞也不高明。但或許正因為這樣,所以它可以很真實也說不定,我是這樣覺得的。其碼,這對我來說不是好或不好的問題,能不能真正的、不經過加工的,表達出來自己的想法才是重要的,至少目前為止是這樣。當然這樣隨便的方法有一天可能會走到盡頭,會失敗也說不定,但現在的我也還只能走到這裡而已。村上也說過:「寫出來的東西能不能達到自己所設定的基準,比什麼都重要,而且是無法隨便找藉口的事情。對別人或許可以想辦法適度說服,但對自己的內心卻絲毫也無法蒙混。⋯基本上,對創作者來說,動機是確實在自己心中安靜存在的東西,不應向外部求取什麼形式或基準。」(關於跑步,我說的其實是⋯)

不知道,目的地在哪,也不知道怎樣做最好?但是,我不想在停在這了,我想做些什麼,我想戰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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